河南省气象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评审
日前,河南省气象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评审的公告》。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高层次防雷技术人才培养,提高全省防雷技术服务水平,河南省气象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评审。
一、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的职称为气象专业(雷电防御)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二、参加人员
在防雷技术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可参加本次评审。
三、评审内容与评审程序
申报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人员资格条件见《河南省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资格条件》(附件1)。初、中、高级技术职称由河南省气象局组织评审。
本次评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通过评审的人员,河南省气象局将授予气象专业(雷电防御)相应职称。
四、材料提交
申报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11月15日前,根据《河南省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资格条件》要求,填写《河南省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评审表》(附件2)、《河南省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业绩成果登记表》(附件3),并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相关材料要求参见《河南省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申报推荐材料说明》(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邮寄或递送至职称申报联系人,整套电子材料(PDF格式)通过邮件发送至职称申报联系人电子信箱,邮件标题:气象专业(雷电防御)职称申报-初级/中级/高级-单位(姓名)。
职称申报联系人:王喆,联系电话:0371-65922683,申请材料提交与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10号,电子信箱:hnflcpgl@163.com。
相关内容
- 广东中为防雷获得CE认证证书(CE-EMC、CE-LVD)
- 2021年11月18日直播第二次建筑雷电防护网络技术交流活动
- 陕西省气象局发布该省防雷检测单位2021年度报告报送及抽查情况通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 湖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评选公示
- 山西: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质量考核结果公示,11家单位严重不合格
- 广东茂名:对《茂名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 8家AAA!江西:公告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 四川通报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情况
- 山东:公告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