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2021-12-01 · 阅读164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上一篇:河南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湖北:关于15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相关内容 中为防雷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浅谈防雷检测监管的越位与缺位 山西省气象局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晋从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清远:公示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上海:9月27日开展本市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技术负责人考核 济源市气象局2021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公告 2家单位严重不合格!湖南公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贵州气象局发布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情况公示 2022年宁夏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2021年内注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取消登记信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