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2021-12-01 · 阅读217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上一篇:河南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湖北:关于15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相关内容 广西:开展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 河北邢台拟对4家机构授予防雷检测信用等级公示 2021年以来江苏省气象部门对3起防雷检测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2021年内注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取消登记信息的公告 深圳气象局将公布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检查结果 江苏督促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2021年度风云成就奖、风云人才奖、气象技术发明奖、气象科技创新奖公布 新疆首届防雷竞赛结果公示 云南:83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原防雷检测资格证2022年到期延续 《野外值守点防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立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