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2021-12-01 · 阅读169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上一篇:河南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湖北:关于15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相关内容 海南公示防雷相关领域专家库专家人选 哈尔滨:举办首届防雷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 黑龙江省雷击森林火灾报告 严重不合格项目11个||广东: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报告 广东东莞:公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检测项目抽查情况(2021年11-12月) 江苏:通知13家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单位理论考核 湖北省气象局发布《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第2号)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2021年度风云成就奖、风云人才奖、气象技术发明奖、气象科技创新奖公布 广东中为防雷获得CE认证证书(CE-EMC、CE-LVD) 青海:公布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