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2021-12-01 · 阅读78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上一篇:河南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湖北:关于15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相关内容 海南省气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防雷部分4项) 广东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公示2021.12.01 广西:自治区气象局与应急管理厅联合对雷电易发区的非煤矿区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结果通告 山东:公告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广东省多地组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职业技能竞赛 湖北:关于开展2021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公告 河南:推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单位能力考核 黑龙江鸡西:《鸡西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 山东: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山东政务服务中介超市的公告 湖北:关于15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