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相关内容
- 广东省气象局通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认定结果备案
- 山东:公示一企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延续评审结果
- 深圳气象局将公布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检查结果
- 省人社厅主办!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技术高级研修班在南昌举办
- 广东:公布第五届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 团体标准《低压配电系统多脉冲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 山西临汾:市政府组织召开2021年防雷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细化确定各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 吉林省气象局印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清单
- 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雷电防护标准项目的通知》
- 巢湖市气象局关于做好2021年防雷安全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