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2021-12-01 · 阅读149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上一篇:河南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湖北:关于15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相关内容 香港屯门某大厦遭受侧击雷事件的理论分析 最高罚10万元||贵州:对雷电防护管理类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 吉林省气象局印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清单 广东省清远:公示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河南开展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公告 新疆首届防雷竞赛结果公示 江西公示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3家单位需整改!上海: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工信部回函 | 关于从事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检测机构的批文 2022年海南省雷电防护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测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