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丨《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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