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
11月18日,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要明确分工,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各地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易燃易爆和危化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强化地方防雷安全属地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气象部门共享监管名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定期检测,全面排查防雷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压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防雷检测服务机构要对出具的报告负责,保证其真实性、科学性,自觉接受监管,强化防雷检测服务机构防雷安全责任。
通知强调,加强管理,提升防雷安全工作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范畴,鼓励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开展质量考核,对有举报、投诉、失信行为或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列为检查重点对象,完善对防雷检测服务机构的监管;各地有关部门要将防雷安全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红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诚信制度。
通知要求,强化协同,形成防雷安全监管合力。建立防雷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研究解决防雷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气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提升防雷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深入推进防雷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雷电灾害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防雷法规和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雷减灾意识。(来源:中国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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