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上海市气象学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日前,《上海市气象学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管理办法》经上海市气象学会第十三届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印发。
《上海市气象学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评价通过的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对能力水平评价证书予以注销:
(一)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资料等获得证书的;
(二)以欺骗、贿赂、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评价的;
(三)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过程中发生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违法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失效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况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能力水平评价。
(来源:上海市气象局网站,详情请参阅原文)
相关内容
- 河南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 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 广州市气象局发布《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新建建筑物、石油化工企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模板(山东气象局发布)
- 国家标准《基于雷电临近预警的电子系统隔离防雷技术规范》正式发布,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 四川:对防雷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 深圳市防雷协会发布《关于举办电涌保护器GB/T 18802系列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 广东:公布2021年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 山西:公示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质量考核结果
- 上海:印发《上海市气象学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 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雷电防护标准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