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
近日,韶关市气象局网站发布了:韶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据省防总决定,我省3月27日已进入汛期,雷暴等强对流天气逐渐增多,根据韶关市三防工作十五条要求,为做好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现就开展我市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二、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在我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确保其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并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三、雷电防护装置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履行防御雷电灾害职责,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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