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介绍及雷电防护知识分享三
1. LPS应每隔12(+2)个月进行一次电气检查。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D.6.5条
2. 任何与LPS连接的单个物体,其直流阻值不能超过0.2 Ω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D.6.5条
3. 对易燃材料构成的屋顶或墙壁,应采用以下方法来防止由雷电流引起的对LPS导线的致热影响:增大截面积来降低导线发热时温度;增大导线与屋顶覆盖物之间的距离;在导线与易燃材料间增加隔热层。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5. 2.4. 1条
4. 接闪器导线和引下线应在屋面上用导线互联,可利于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分流。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5. 2.4. 2条
5. 不在杆状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金属屋顶装置,如果其尺寸不超过以下范围,则不需提供附加保护:屋顶平面正上方0.3 m;上层建筑总面积1.0 m2;上层建筑的高度 2.0 m。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5.2.4.2.4条
6. 如果建筑物屋顶土壤层厚度达到0.5m,且人员经常出入,需用5m×5m的网状接闪器来防止危险的跨步电压。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5.2.4.2.8条
7. 在大型扁平的建筑物内(例如:工业用建筑物、展览大厅等),尺寸超过引下线典型隔距的4倍,在任何可能的地方,大约每隔40m应安装其它内部引下线。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5.3.4.2条
8. 如果环形接地极离建筑物较远,则埋深应较深,具体为:距离建筑物4m处,埋深为1m;7m处,埋深为1.5m;10m处,埋深为2m。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5.4.3.4条
9. LPS维护周期取决于以下因素:使性能劣化的气候和环境条件;在雷击活动区的暴露程度;建筑物的保护等级。
解析:GB/T 21714.3-2010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E.7.3.2条
10. 对LEMP的基本防护措施包括:接地和搭接;磁屏蔽和布线;协调配合的SPD防护。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4.a.iii条
11. LEMP防护措施应能耐受安装地点的各种工况影响(例如,温度、湿度、大气污染、震动、电压和电流的影响)。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4.b条
12. 合理的接地和搭接基于一个完整的接地系统,它包括:接地装置(将雷电流泄放到大地);搭接网络(最大程度地降低电势差,减少磁场)。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4.b条
13. LPMS检查包括技术文档查验,目测检查和试验检测。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4.e.ii条
14. 对于无法目测检测的接地装置和搭接网络部件,应当进行电气连通性的检测。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4.1.c条
15. 雷电流产生的磁场与雷电流有相同的波形。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A.1.1条
16. 电子系统主要电磁危害源是雷电流I0和磁场H0。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A.2.1条
17. 磁场感应效应主要由磁场波头上升沿引起。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A.2.1条
18. 构成有效屏蔽要求网格宽度典型值小于5 m。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A.2.2条
19. 合理的线路布线(使感应回路面积为最小),或者采用屏蔽电缆或金属电缆管道(减小内部感应效果),或者两种措施同时使用,可以减小电子系统内的感应浪涌。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A.2.3条
20. 使用项目清单将便于进行风险分析和选择最恰当的防护措施。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B.1条
21. SPM的基本部分是内部屏蔽和搭接网络。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B.3条
22. LPZ对雷电磁场的空间屏蔽,要求其典型的格栅宽度须小于5 m。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B.1.1.5条
23. 合理布线和屏蔽是降低感应过压的有效措施。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B.5条
24. 将电缆敷设在搭接的电缆管道、干线管道或金属导管中,可以防止很高的感应电压和感应电流。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B.8.2条
25. 连接独立建筑间的线路有下列两种:绝缘线、金属线。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B.9条
26. SPD合适电压保护水平的选择取决于:受保护设备的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w;与SPD连接导体的长度。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C.2.1条
27. 能量的协调配合应当用以下方法验证:协调配合试验法;计算法;使用已配合好的系列SPD产品。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C.4条
28. 有效的协调配合的SPD保护不但要选择适当的SPD,主要还取决于适当的安装。安装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SPD的安装位置;连接导线;保护距离(振荡现象);保护距离(感应现象)。
解析:GB/T 21714.4-2010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子和电气系统》第D.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