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社会征求修订意见
近日,江苏省气象局发布关于《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气象局对《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如下修订:
第十三条,将重点单位应定期委托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规定的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测修改为:“ 重点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到期前45日内委托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规定的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测”。
对以上修订情况如有意见建议,请于一周内(11月17日)前反馈江苏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5-83287048。
来源:江苏省气象局网站,《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请参阅原文。
相关内容
- 省人社厅主办!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技术高级研修班在南昌举办
- 山西临汾:市政府组织召开2021年防雷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细化确定各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 广西气象局通报2022年度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整改情况
-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公告2021年第三批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其中防雷企业4家
- 江西省雷电防护管理局通报2020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上报情况
- 广东省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资质单位相关信息公示
- 四川通报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情况
- 《天津市外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在津从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西藏:关于十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 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第八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2021年年会
广东中为智能防雷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