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社会征求修订意见
近日,江苏省气象局发布关于《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气象局对《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如下修订:
第十三条,将重点单位应定期委托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规定的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测修改为:“ 重点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到期前45日内委托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规定的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测”。
对以上修订情况如有意见建议,请于一周内(11月17日)前反馈江苏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5-83287048。
来源:江苏省气象局网站,《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请参阅原文。
相关内容
- 第十六届中国防雷技术与产品展将于2022年6月13-15日在中国·深圳会展中心举办
- 《江苏省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社会征求修订意见
- 工信部回函 | 关于从事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检测机构的批文
- (填空题)甘肃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理论考核题库
- 深圳气象局将公布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检查结果
- 江苏将举办2022高规格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职业技能竞赛
- 2022.10.31广东省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检测单位资质相关信息公示
- 44人通过!吉林:公示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通过人员名单
- 海南省气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防雷部分4项)
- 江西批准发布4项雷电防护地方标准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