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到期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3月开始,我省审批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将陆续到达有效期限,将开始资质延续的申报审批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请即将到期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务必在资质到期三个月前向黑龙江省气象局提出资质延续申请。例如:检测资质有效期到2022年3月13日到期的资质企业,需要在2021年12月13前通过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系统(http://zwfw.cma.gov.cn)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资质延续的申请材料仍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各资质延续申报单位在正式上传资质申请之前,务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黑龙江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书面审核,以免耽误审批时间。对于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企业,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