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知13家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单位理论考核
日前,江苏省气象局下发《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单位理论考核的通知》。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8号令)及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要求,将对雷电防护装置资质申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开展集中理论考核。
1.考试时间:12月30日(本周四)下午2-4点。开始考试前半小时可以进入考场候考,开始考试10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2.考试地点:江苏省气象预警中心大报告厅。(南京市建邺区雨顺路6号)
3.考试人员:各资质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高工)一律参加考试。其他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应当参加考试,其中持有省级气象学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资格证、能力评价证书或持有江苏省防雷减灾协会颁发的能力认定证书的可以免考。对于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为保证通过考试人员达到规定人数,可分别多委派1名高级、1名中级职称人员参与考试,即乙级资质参与考试最多不超过6人(2高4中),甲级资质参与考试最多不超过10人(3高7中)。前述技术人员职称均应在38号令规定的职称专业方向里。
4.本轮理论考核参与单位:
无锡江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5人
盐城市泓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5人
江苏林洋光伏运维有限公司4人
南通恒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人
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6人
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人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2人
江苏瑞利山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4人
南京长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2人
镇江四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5人
江苏华盾检测集团有限公司1人
泰州启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人
江苏国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人
上述单位若有遗漏,请即联系省气象局法规处(025-83287048)
5.注意事项:
根据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参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参考人员届时请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参加考试。考试请遵守考场纪律,全程佩戴口罩。(来源:江苏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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