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印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为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提高年度报告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其中:
第六条 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联系方式、中高级职称人员数量、检测项目总数、分支机构信息等;
(二)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岗位、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时间、单位购买社保时段等;
(三)仪器设备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检定校准有效期等;
(四)检测项目信息:包括检测报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防雷类别、建(构)筑物数量、合同编号、完成时间、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项目情况等。
第十四条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认定机构纳入资质单位监管信息档案,作为资质不予延续或者不予升级的依据:
(一)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
(二)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拒不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检查的。
(来源:中国气象局网站,详情请参阅原文)
相关内容
- 《清远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公开征集意见
- 2022.10.31广东省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检测单位资质相关信息公示
- 山西: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质量考核结果公示,11家单位严重不合格
- 江苏省防雷减灾协会准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值修约和结论评定规程》等3项团体标准立项
- 雷电防护检测机构能否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检测资质认定?
- 吉林:依申请注销一企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 11月4日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办雷电防护国家标准公益宣贯会
- 江苏:提醒各相关单位按期办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
- 广东茂名:对《茂名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 广西: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起草说明